作者:飛龍世紀物流 發布時間:2025-04-21 字體:大 中 小
近年來,我國化妝品企業積極開拓國際市場,交出了亮眼的成績單。然而,各國(地區)化妝品行業監管規則、標準要求存在較大差異,國產合規化妝品并不一定符合出口目的國(地區)標準,難以在全球市場“暢通無阻”。面對海外不同監管規則與激烈的市場競爭,深入了解進口國家(地區)標準和消費者需求,是我國化妝品企業擴大國際市場的重要一環。

歐盟委員會(EC)負責修訂歐盟化妝品法規、制定監管政策等相關工作。EC中負責化妝品的部門是內部市場、工業、創業與中小企業總司和歐盟衛生與食品安全總司。歐盟消費者安全科學委員會(SCCS)負責對部分化妝品使用原料、安全評估等發布相應的意見,更新、調整歐盟化妝品禁限用原料清單。歐盟各成員國主管部門負責監督執法合規情況。
《化妝品法規1223/2009》是歐盟化妝品監管方面的核心法規,著重強調化妝品的安全性要求,該法規向包括歐盟以外相關商家的產品制造商或進口商分配了法律責任,要求對在歐盟上市的化妝品進行統一備案,對化妝品進行安全評估,對使用納米原料作出相關規定,并強調產品包裝標識的重要性。
歐盟對化妝品設置“責任人”制度,出口歐盟的化妝品必須指定歐盟境內的法人或自然人承擔合規義務,“責任人”可以是歐盟境內的制造商、進口商、分銷商或經書面授權的第三方實體,其名稱及地址需標注在產品標簽上。化妝品“責任人”應通過化妝品電子信息提交系統(CPNP)向歐盟委員會提交產品信息資料。歐盟化妝品原料分為禁用物質清單、限用物質清單以及允許使用的防曬劑、防腐劑、著色劑。化妝品配方不得使用禁用物質清單中的原料,限用物質需滿足相關限制條件。禁限用物質清單中的原料可通過歐盟化妝品成分數據庫網站CosIng查詢。
化妝品出口歐盟的合規提示主要包括以下三點內容:
一是熟悉標簽合規要求。歐盟對化妝品標簽要求明確且嚴格,不合規的標簽可能導致產品被召回或拒絕入境。
二是關注歐盟REACH法規。該法規不豁免化妝品及化妝品原料,出口歐盟化妝品原料及化妝品成品中的配方物質,若大于等于1噸/年,需按照REACH法規注冊。
三是禁止動物試驗。歐盟禁止對化妝品及其成分進行動物試驗。自2013年起,無論試驗發生在何處,在歐盟銷售經過動物試驗的化妝品均屬非法行為。